时间:2017-12-18 01:28:45 | | 作者:高菲酒业
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收到市场监管部门转来的消费者举报,怀疑某电商企业销售的进口干红葡萄酒,其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为经过篡改的假证。该局经过立案调查,确认证书系在原证书基础上变造。检验检疫人员依法给予这家葡萄酒进口企业罚款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推荐阅读:进口红酒品牌排行榜。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经天津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该电商企业销售葡萄酒系天津某进口商企业售卖给天津某中间商企业,该中间商企业又将葡萄酒转卖给一家电商企业,同时提供给电商企业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系在天津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基础上,通过PS修改了生产日期、合同号、签证日期等内容,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存档信息不一致,该证书系在原证书基础上变造。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这家葡萄酒进口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加盟代理商,在选择进口红酒货源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选择靠谱的信得过的进口商,尤其是进货的时候,需要让进口商提供报关单和卫检证明,一面从不良商家手中拿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内容